病案復印需知
病案復印流程
一、申請人直接到病案室填寫“病案復印申請表”。
二、病案室人員審核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及患者的關系。
三、根據(jù)申請人復印的目的和用途,按照衛(wèi)生部病案管理規(guī)定進行復印。
四、復印資料經(jīng)申請人核對無誤后由病案人員在病案復印件上加蓋病案復印專用章。
五、“病案復印申請表”、申請人及患者的身份證復印件跟隨病案歸檔。
六、病案人員在已復印的病案原頁上加蓋“已復印”章,并在復印登記部上登記。
七、按有關部門規(guī)定收取復印工本費。
病案復印范圍
一、住院病歷中的入院記錄(住院病歷)。
二、特殊檢查(治療)同意書。
三、手術同意書。
四、手術及麻醉記錄單。
五、檢查和化驗報告。
六、醫(yī)學影象檢查資料(文字)。
七、護理記錄。
八、體溫單。
九、醫(yī)囑單。
十、出院記錄(出院小結(jié))。
病案復印的查證
一、申請人為患者本人,提供本人身份證。
二、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,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證、患者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。
三、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,提供患者死亡證明,申請人身份證、戶口本及有關證明。
四、申請人為保險機構,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、承辦人身份證、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證明。
五、公安、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病案,應出具采集證據(jù)的法定證明及執(zhí)行公務人員的身份證或工作證。